当人工智能投资顾问给出错误建议导致投资损失,谁该负责?当企业的专利和数据被作为融资担保,发生纠纷时法院如何认定它们的价值?这些随着金融科技发展产生的新问题,正需要明确的司法规则来回应。
12月2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试图为这类前沿问题提供“上海方案”。这份30条的司法文件,是上海法院首份全面覆盖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各领域各环节的综合性司法文件,直面金融科技创新中的规则空白。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现场。陈洁 摄
“《意见》不仅全面回应了从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到数字金融等‘五篇大文章’的司法需求,更针对智能合约、去中心化金融等崭新业态,主动探索法律适用规则。”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晓镍指出,这份意见标志着上海法院服务国家战略进入了“系统集成”的新阶段。
科技金融领域的创新突破是这份意见的亮点之一。针对科技企业“轻资产、缺抵押”的融资难题,《意见》明确支持金融机构基于专利质量、研发团队实力、数据资产规模等科技企业技术价值创新信用评价标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朱川解释:“这意味着在相关案件审理中,法院将更加注重科创企业的技术价值,而不仅仅是财务指标。”数字金融这一新兴领域获得了专门关注。《意见》要求依法审理数字资产质押、算法交易侵权等新型案件,同时强化金融科技知识产权保护。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数字金融纠纷案件证据规则,推动电子数据证据“链上直通法院”。这一表述回应了当前互联网金融纠纷中电子数据存证难、取证难、示证难的突出问题。
为防范金融风险,上海法院将依托金融风险防范预警平台,通过司法大数据实时监测苗头性问题。林晓镍介绍:“我们将完善金融审判白皮书、金融风险防范报告年度发布机制,推动司法数据与监管数据共享。”这种数据协同治理的思路,体现了司法权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警”延伸。
在国际化方面,《意见》显示出对接国际规则的明确意图。朱川表示,上海法院将提高域外法查明效率与精度,引入国际金融法律专家参与审理,同时支持在金融、证券、期货及跨境投资等领域建立专门仲裁机构。这些举措旨在为上海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提供司法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法院将继续深化一项创新机制——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该机制允许金融机构在开展复杂创新业务前,提前测试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朱川透露,未来将聚焦跨境金融等前沿领域,把更多具有国际化因素的金融法律问题纳入测试范围。
随着《意见》的实施,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将获得更加明确的司法指引。从科技金融到数字金融,从风险防控到国际协作,司法保障正成为上海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林晓镍表示:“上海法院将以更精准的司法裁判、更高效的解纷服务,为上海加快建成与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相匹配的国际金融中心提供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