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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来到辖区水冶镇,上门为因病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高某办理立案和委托手续。
高某诉称,2013年4月,徐某先后两次向其借款5.6万元,写下了欠条并约定了利息。约定的还款日到期后,高某及其妻子多次向徐某讨要未果,自身患病又活动不便,高某遂决定委托自己的妻子向法院邮寄了相关立案手续。
“被告地址标注不详,高某因病活动不便,网上办理其又不会操作,我们上门去,一次性把这事全给解决了!”该院立案庭干警决定上门为高某去立案。
在高某农家小院内,干警们坐着板凳,趴在方桌上逐条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现场为其办理了立案和委托手续,整个过程不到一个小时。干警在为高某办理手续后,又来到派出所调取被告徐某身份信息,帮助高某完成立案。
图①:法官来到农家院里为高某办理立案手续。
图②:法官核对当事人银行卡及身份信息。
图③:高某在立案手续上捺手印。
图④:告知被委托人高某妻子诉讼期间相关注意事项。
图⑤:干警调取被告徐某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