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汾市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2-12-31 02:01:26  来源:临汾市纪委监委  作者:admin  点击:9476次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切实纠”四风”、树新风 ,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临汾市医疗保险中心党支部原书记、主任冀林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0年 ,冀林海借春节、中秋节之机,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超市卡、西洋参、普洱茶等礼品和礼金,折合共计3.99万元。此外,冀林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1月 ,冀林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临汾市畜牧发展中心副主任邓文平借公务出差之机绕道旅游问题。2018年6月, 邓文平赴外地参加展览会期间,擅自改变公务安排,借机到武侯祠、锦里等地旅游,费用3085元在单位报销。2022年6月 , 邓文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款项。

3.永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志刚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儿子生日宴问题。2021年3月至9月,王志刚在担任永和县乾坤湾乡党委书记期间,多次组,织他人在机关食堂聚餐饮酒,酒水费用通过虚列食堂开支解决。2022年7月 ,王志刚为其儿子操办12岁生日宴,并违规收取礼金。2022年9月 ,王志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应由个人支付的相关款项,退还收取礼金。

4.浮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一队原负责 人张海雁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22年3月 ,张海雁带队调查核实某违法采挖问题期间,违规接受被调查对象安排的宴请,并包庇纵容违法采挖行为。此外,张海雁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8月 ,张海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来源:临汾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