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睢阳:纪检干部要做好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标兵
发布时间:2023-05-10 03:54:51  来源:人报融媒  作者:刘卫华  点击:2869次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4月3日在北京召开。4月6日,中共中央就发出了关于印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的通知。

写入党章和宪法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作为党和国家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带头将这一伟大思想学深、学实、学透以学习的高质量,推动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需要再深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经过5年来的学习,大家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了较深的认识。但是,最新版本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需要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的学习,并将其转化为我们的行动的标尺,转化为前行的内在动力。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需要学实。学习这一伟大思想,不能敷衍应付,不能心浮气躁,不能做样子,而是要沉下心来,脚踏实地,认真品读,并用心指导工作,将其世界观和方法论贯彻到纪检工作全过程。唯有这样,才能学以致用、常学常新,才能真正领会其精髓要义。唯有学实了,才能让这一伟大思想引领我们引领攻坚克难,解决好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深化发展。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需要悟透。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伟大思想,深刻地揭示了我们党和国家的发展路径,也为纪检监察工作明了方向,解答了问题。所以,作为纪检监察战线的人员,我们必须悟透这一伟大思想的精髓,并自觉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并筑牢我们的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纪检监察干部要勇做深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标兵,在这一伟大思想的指引下,将对“两个确立”的坚定拥护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最终把这一思想法宝内化为武装纪检工作的理论之源,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刘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