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枣强县:两块土地只有一笔钱,集体资产流失监管何在?
发布时间:2023-06-08 12:10:48  来源:话说三街  作者:话说三街  点击:3682次

我是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三街村第二村民小组组长赵红芳,电话:13784182628身份证:133023197605100062,对于二队集体资产流失,几年来多次向各职能部门反映,均无果。

情况如下:

两块相邻土地:一,2000年第69号批复的是关于《枣强县建设局关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完善安居配套工程需要征用土地的请示》的批复,同意枣强县建设局房地产开发公司征用位于富强南路南段东侧土地12亩,其中三街村5.4亩,土地价格为每亩2.5万,共计13.5万。

钱款于2000年12月29日收款并在三街村2001年财务收支明细表中体现。

2000年的枣强土地勘测定界说明,测定小区为富强小区,现更名为富兴小区。已建成并使用20余年。

二,富强小区(现名为富兴小区)西侧临街11.89亩商业土地,2019年开始动工。在村民交涉后,村支书李某拿出一份2000年土地转让协议,协议中表述于2000年转让给了枣强县房地产开发公司,钱款年底结清。


在2020年新冠疫情封城期间该项目火速建设,现已盖好。

枣强镇两次答复,避重就轻只字不提2000年69号所提5.4亩土地13.5万元征地款,只说11.89亩商业土地当年已付13.5万元,付给了谁?付给哪了?谁又是最大的受益者?

试问,两块地只有一笔钱,为何相关职能部门选择忽视?谁在不作为?谁又在乱作为?

相关房价信息:同区域商业门店价格为7500元/平。本村其他组出售商业土地价格为6000元/平。 此11.89亩土地现价值几何?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为何在闲置了十八年后又被转卖?何人何部门给办的手续?

2021年5月三街村第二村民小组30多户村民签字请求市、县、镇各部门将第二村民小组多年的集体资产流失严重问题调查,一直拖来拖去,至今无果。


请上级部门介入调查,将持续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