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贵州师范大学被法院列为被强制执行人 执行标的一千二百余万
发布时间:2023-08-02 01:50:13  来源:黔青网  作者:admin  点击:7492次

8月1日,有网络平台传播贵州师范大学被法院列为被强制执行人,执行标的一千二百余万。有网友评论:丢脸不,我的母校。

网友评论

网传信息是否属实?事实角度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发现:7月31日,清镇市人民法院共立案三起贵州师范大学为被执行人执行案件。案号分别为:(2023)黔0181执4289号,执行标的976950元;(2023)黔0181执4290号,执行标的12419058;(2023)黔0181执4292号,执行标的1705319元,被执行总金额一千五百余万。网传信息为(2023)黔0181执4290号案件信息。

执行案件信息

天眼查数据显示,贵州师范大学除7月31日被法院立案的三起执行信息外,曾经有五起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历史记录。

天眼查数据

据贵州师范大学官网介绍:贵州师范大学的前身为1941年创立的“国立贵阳师范学院”,1950年10月更名为“贵阳师范学院”,1954年10月教育部委托贵州省人民政府管理,1985年更名为“贵州师范大学”。1996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2015年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等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级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