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单,是最重要的行政处罚文书,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身为交警执法,理应做遵纪守法的表率,是法律的敬畏者,也应是法律的严格遵守者,执法者更应为社会公众做出样子,树立榜样,在遵纪守法方面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如果不看视频不叙述事实前因后果,相信没有几个高人能看懂照片中处罚决定书填写的是啥内容,估计就连专业执法管理的西安市交警支队长,也会望单兴叹,看不懂下属作出的处罚决定书写的是什么“经”,司机犯的哪门子法?
▼西安市西咸交警大队由协警填写交警签名共同生产出的罚单
一段视频,清晰的还原了事实经过:9月30日双节期间,西安市绕城高速全天禁行,两台货车晚7时许,空车途经西咸交警大队管辖区内,被西咸交警大队拦截,以走禁行为由,先有身着协警标志人员填写处罚决定书,再有交警签名。奇怪的是,着协警标志和警察标志二人共同操作,诞生的处罚决定书,却字迹龙飞凤舞,一般人根本读不懂处罚决定书写的是啥内容。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三)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两名或者两名以上人民警察实施公安行政处罚的要求,办案人民警察要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严禁警务辅助人员违规参与执法办案。
目睹西咸交警大队作出的处罚决定书,只有一名警察像领导签批文件一样,待协警填写好内容之后签名,执法违法,疑似警务辅助人员违规参与执法像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
货车司机违法,依法享有知情权,执法交警应该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时应当做到内容准确、字迹清晰”“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执行。
上述这些规定,不知道对西咸交警大队没有约束力,还是西咸交警大队属法外之地,这些规定成了摆设,把法律当儿戏,调戏法律的严肃性和公安部门公信力。
办证难,难办证,一直困扰着众多危险品运输车司机,他们每天24个小时运输,市场需求瞬息万变,而办理通行证只有8个小时时间,难以满足办证需求。西咸交警大队执法既缺乏温情,又缺少理性,对禁行区域,不能守口劝返,而是采取中途拦车罚款,对空载危险品运输货车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后果,采取以罚代纠,每个司机罚款200元记6分,可以继续行走,违背执法初衷,令货车司机难以承受。
交警规范、文明执法,是城市的名片,也是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期望西咸交警大队能带头尊法守纪,当好城市文明形象的使者,不单单是粗暴吧的一罚了之,让西安市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