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警惕借“保险客户旅游”名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提示。提示中说,近期,社会上出现通过虚假宣传“保单客户专享旅游补贴”“保险公司免费旅游”“保险理财客户专享”等,诱导消费者参加不正规旅游团的现象,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
“保险低价游”具有很强的迷惑性,中老年消费者基于对保险公司的长期信任,放下戒备之心,误以为是正规企业的暖心福利,殊不知自己早已成为“猎物”。而且,“保险低价游”与旅游行业常见的“零元团”“低价游”性质一样,表面看消费者节省了旅游费用,实则“羊毛出在羊身上”,相关机构通过购物环节赚得更多。
值得警惕的是,一部分老年人容易被保险代理人的“专属福利”“感恩回馈”等营销话术打动,同时碍于“人情世故”,即便遭遇套路、高价购买劣质商品,也常常选择隐忍不进行维权。长期以来,“保险低价游”的套路屡禁不止,成为收割老年消费者的工具,并日渐从零星个案演变为行业顽疾,不断透支公众对保险、旅游行业的信任。
“保险低价游”现象频发,是监管错位、责任悬空、违规成本过低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方面,行业监管存在割裂盲区,金融监管侧重保险业务合规性,文旅监管聚焦旅游市场秩序,跨领域、跨行业的交叉地带成为监管薄弱地带,让“保险+旅游”的灰色模式肆意生长;另一方面,追责机制流于表面,相关部门对违规行为多处以口头警示、轻微处罚,低廉的违规成本让违规保险企业和代理人、不良旅行社、黑心购物店肆无忌惮、铤而走险。
打破“保险低价游”的灰色利益链条,需要监管端从源头扎紧篱笆,将监管触角延伸到保险机构的内部管理上,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对从业人员的客户回馈活动进行全流程备案,严禁保险代理人私自以公司名义组织旅游活动,一旦出现违规行为,保险公司必须承担连带责任,不能再用“个人行为”作挡箭牌。同时,打通文旅、金融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通道,对排查中发现的“黑社”“黑导”,以及参与违规旅游活动的保险代理人,同步纳入行业黑名单,一处违规、全行业受限,让违规者付出实实在在的代价。(江德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