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近日印发《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推进城乡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推动信息交流无障碍和社会服务无障碍,推动无障碍旅游发展等;同时,设置“无障碍服务”专栏,专门部署无障碍出行服务、无障碍公共服务等,要求旅游景区等公共服务设施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提升无障碍服务水平。
《规划》为“十五五”时期无障碍旅游发展指明了方向。旅游业作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民生产业、幸福产业,理应向残疾人敞开大门。
第一,各方应充分认识到,旅游权是残疾人的一项基本权利。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第九条确立了无障碍原则;第三十条进一步规定,残疾人应有机会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参加文化、娱乐、休闲和体育活动,其中明确列举了“旅游服务”。这意味着,旅游不是残疾人的“额外福利”,而是一项受国际法保护的基本权利,而我国是《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缔约国和积极履约国。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已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规划》对无障碍服务等也进行了专门部署。
由此,公约义务、国家立法与公共政策共同形成相互衔接、彼此强化的规范体系。接下来的关键在于把文件中的要求转化为真实的无障碍体验。
第二,各方应合力打通残疾人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全链条。
基于系统论视角观察,残疾人旅游的痛点,从来不是某一个环节的缺失,而是服务链条的系统性问题。一次完整的旅行涉及吃、住、行、游、购、娱6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存在障碍,权利的实现即告落空。因此,无障碍旅游建设必须树立全链条、体系化的视角。
“行”是前提。当前地铁站、高铁站、机场等的无障碍设施已经大为改观,但“最后一公里”仍是短板:无障碍出租车供给不足、预约困难,景区间接驳车辆缺少轮椅升降装置,导航软件对轮椅使用者的路线规划仍不完善。《规划》专门提出,推动提升出租车无障碍运营服务水平;推动相关软件、服务平台无障碍优化;鼓励引导地图导航定位产品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标识和无障碍出行路线导航功能;加强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据此,应将旅游交通接驳、地图导航同步纳入无障碍出行服务体系,让残疾人“出得了门、到得了景区”。
“住”和“吃”是基础。推动酒店“无障碍客房”从“形式合规”走向“实质可用”。推动餐饮场所完善坡道、盲文或大字版菜单等,提升工作人员相关服务技能。建议将无障碍客房比例、无障碍餐厅建设纳入相关评定标准,以强制性标准替代倡导性要求。
“游”是核心。《规划》专门提出,推动图书馆、科技馆、影剧院、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以及旅游景区等公共服务设施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提升无障碍服务水平。现实中,山岳型景区的轮椅游线、博物馆的无障碍动线与手语讲解、演艺场所的轮椅席位和字幕服务,都直接关系残疾人能否真正“进得去”。尤需强调的是,无障碍环境建设不应局限于肢体残疾人需求,还应覆盖视力、听力、智力障碍者的需求。
“购”和“娱”是延伸。旅游购物场所的无障碍通道、文化娱乐场所的无障碍席位、旅游厕所的无障碍改造,看似细枝末节,实则是衡量目的地治理水平与文明程度的标尺。实践中已有景区推出“无障碍一日游”专线、配备专业助残导游,此类经验宜及时总结、形成标准并予以推广。
第三,科技赋能,让残疾人无障碍旅游体验更有温度。
《规划》部署加快助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技赋能的深层意义在于以技术手段降低“消除环境障碍”的成本,拓展权利实现的可能性边界。
一是以数字无障碍破解信息壁垒。在线旅游平台、景区预约系统、酒店预订小程序应尽快实现信息无障碍改造,让视障者“读屏可订”、听障者“文字可办”。可探索开展旅游服务类应用的无障碍认证,培育专业评测机构。
二是以智能技术破解人工局限。AI语音实时转写可以为听障游客提供“字幕导览”;图像识别与语音讲解可以让视障游客“听见风景”;智能轮椅、外骨骼机器人等辅助器具可以让登山、涉水等残疾人“禁区”变得可及;同时,景区还可引入AR导览、手语数字人等服务,以较低成本提升特殊游客的游览品质。
三是以数据联通优化服务供给。通过无障碍设施数字化建档和地图标注,残疾人出行前即可查询目的地的坡道、电梯、无障碍卫生间分布,实现“未出发、先知情”,减少旅途的不确定性。同时,也应警惕“数字鸿沟”——技术方案应保留线下替代渠道,避免将不熟悉智能设备的残疾人与老年人排斥在服务之外。
第四,强化机制保障,让残疾人成为“参与者”而非“旁观者”。
推进无障碍旅游,还要解决三个深层的制度问题。
一是标准先行。当前旅游领域的无障碍标准散见于建筑、交通、信息等不同领域,缺乏面向旅游场景的系统性整合,建议由相关方联合制定无障碍旅游服务专项标准。
二是多方面激励。无障碍改造投入大、回报周期长,单靠企业自觉难以持续,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专项补贴等方式降低改造成本,同时要引导业界看到,无障碍旅游背后是残疾人及其家庭、老年人群体的庞大市场,是名副其实的“蓝海”。
三是残疾人参与。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倡导“没有我们的参与,不要替我们做决定”。无障碍设施好不好用,残疾人最有发言权。旅游目的地和景区的无障碍评估、验收,应当邀请残疾人代表实际体验和检验。
总之,无障碍旅游建设的水平,体现着社会文明的程度。期待“十五五”时期,旅游业以法治为基、以科技为翼、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让更多残疾人乐享美好旅途。
(常 健 作者单位: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