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旅游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26-10-13 10:35:36  来源:中国旅游报  作者:admin  点击:1211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7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32条,对旅游民宿发展、经营、监管作出系统规范。

《条例》明确,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注册公司、组建合作社、入股等方式发展旅游民宿集群。鼓励通过回购、租赁、置换等方式,将闲置的庭院、宅基地、住宅等资源,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扩建、新建旅游民宿。支持将具备条件的农村闲置资源或者老旧镇(街)区整体盘活、改造,用于发展旅游民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统筹相关资金支持旅游民宿规范、有序、健康发展。鼓励支持旅游民宿开展多元业态经营和体验活动。培育新疆旅游民宿区域公共品牌,支持具有区域特征和地方特色的旅游民宿品牌。

《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应当为旅游民宿经营者提供便捷、规范的证照办理服务。鼓励通过“联审联批”等方式优化证照办理流程。除法律、法规外,不得增设开办旅游民宿限制性条件。(陈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