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中国消费者报》刊发《起底“苗祖搬山贴”的“搬运术”》,曝光“苗祖搬山贴”及其关联产品违规借用河南省禹州市县级非遗项目禹州中药加工炮制技艺开展虚假营销 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当日,禹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向本报回函,就核查处置情况作出回应。
禹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明确,郭玉财作为禹州市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其与河南杨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阳市艾兴堂艾草制品有限公司开展商业授权合作,属于传承人个人商业行为。涉事企业在直播间通过AI生成虚假止痛画面、虚构苗寨产地与手工工艺、夸大产品治疗功效、滥用非遗标识误导消费者等问题,依据职能划分,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管辖处置。
针对媒体此前调查反馈的情况,禹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已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处置。近日,该局约谈传承人郭玉财,下达整改告知书,责令其立即通知合作企业全面下架“苗祖搬山贴”及其关联膏贴产品,暂停所有使用禹州中药加工炮制技艺非遗元素的宣传、销售活动,停止向涉事企业提供任何非遗相关授权素材、牌匾、标识使用权,全面梳理所有合作商家,逐一排查宣传物料合规性。
禹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表示,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县级非遗传承人管理相关规定,该局已要求郭玉财全面规范个人商业合作行为,严格按照双方合作协议约束合作企业宣传口径,严禁默许、放任企业蹭非遗名义夸大产品功效、编造虚假产地及疗效。后续该局将持续跟踪市场监管部门调查结论:若查实合作企业存在虚假宣传、产品质量问题等违法行为,且传承人未尽到审核、约束、监督义务,纵容企业违规利用非遗信誉欺骗消费者,该局将依规启动程序,终止其传承人身份,取消其全部相关扶持、宣传资格,并予以通报。
下一步,禹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组织禹州市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专题法治培训,同时建立传承人商业合作备案制度,定期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内容抽查,联合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建立线索互通、联合整治机制,严防非遗沦为虚假营销的背书工具。
禹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健用品不能替代药品、医疗器械治疗疾病;凡宣传根治、止痛、修复伤病等疗效,虚构苗寨、深山古法、非遗神效等内容的膏贴产品,均涉嫌违规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