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光死了!
陈玉光是谁?
陈玉光是山西省晋城市南村镇西峪村,陈万军、王听花的孩子,同时也是晋城市城区南村镇西峪村小学5年级的学生。
2022年1月15日下午15时许,陈玉光与同村、同校、同班的闫泽阳、王伟祺、张博文4个孩子在一起玩耍。之后,从西峪村东侧土坡处走到“四方教育城”西侧铁皮围栏处,后又从铁皮围栏下面钻入四方教育城内院内一闲置的水池处,后又以攀爬的方式穿越水池旁的栅栏进入水池进行溜冰玩耍。
玩耍中,闫泽阳不小心落入冰窟窿中。见状后,张博文前去救闫泽阳,结果没救上来并被王伟祺拉上了岸。陈玉光看见后,也急忙前去救助闫泽阳,过程中因冰面破裂陈玉光也掉入了冰窟窿。最后,闫泽阳获救了,陈玉光死亡了。
陈玉光溺亡的水池
事后,晋城市公安局北石店分局古书院派出所介入了调查,并在2022年1月18日向陈玉光家属下达了“死亡事件调查结论书”,认定陈玉光系溺水死亡。
陈玉光溺亡的水池,系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以下简称晋煤集团)。2015年12月15日,晋煤集团以每年1148095元的价格租赁给了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焰公司),截止日期是2024年12月31日。出租方代表人是贺天才,承租方代表人是王保玉。
“陈玉光溺亡事件发生后,我们多次找蓝焰公司讨要说法,而蓝焰公司却说没有责任,拒绝赔偿,并说:出于人道主义可以向你们支付2—3万元的安慰金。”采访中,王听花这样告诉记者。
2022年2月18日,陈万军、王听花就“陈玉光溺亡事件”,将蓝焰公司及闫泽阳、王伟祺、张博文的父母,一同起诉到了晋城市泽州县人民法院。5月28日该院做出了判决,判处陈玉光的监护人(陈万军 王听花 ),承担该起事件90%的责任,蓝焰告诉承担10%的责任,而闫泽阳、王伟祺、张博文及其监护人无责。
判决书下达后,陈万军、王听花不服,后又向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目前,该案件还在审理中。
采访中,记者在晋城市公安局北石店分局古书院派出所(以下晋城古书院派出所),出具的“陈玉光死亡事件调查报告”中了解到,“陈玉光看见闫泽阳掉入冰窟窿后前去施救,后因冰面破裂也掉入冰窟窿里溺亡”。值得关注的是陈玉光是在前去救助闫泽阳才发生的溺亡,显然陈玉光的行为是一种见义勇为的行为。当然,真正意义的“见义勇为”还需要相关部门的认定。
从冰窟窿捞起的陈玉光
陈玉光前去救助同伴而溺亡,作为父母的陈万军、王听花却要为此事件承担90%的责任。此结果,对于陈万军、王听花来讲,犹如雪上加霜。本身失去儿子就已经是痛不欲生了,如今又要为孩子的死承担90%的责任,显然陈万军、王听花是无法接受的。
陈玉光死了!作为父母的陈万军、王听花,则是继续奔波在为儿子讨要说法的路上......
陈玉光的死究竟该谁买单,其死又能不能构成“见义勇为”?本网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