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3年8月18日下雷河污染死鱼事件已过去半月有余,原本以为如此恶劣、影响巨大的河流污染事件,大新县环保部门会迅速调查,给出一个令群众信服,让百姓安心的调查结论,毕竟十几公里的死鱼漂浮于河面给群众心理带来的未知恐慌,如果不出调查结论,如何安抚(下图:群众的恐慌)。结果,这半个多月里一切都是静悄悄的,好像下雷河从未遭受过如此惨烈的污染,可怜的鱼儿,连绵十五公里的浮尸也依然戳不痛“环保卫士”们的良心,似乎“环保卫士”们都觉得不是他们的责任,况且鱼都已经死了还能怎么样。十几公里漂浮的鱼尸同样也唤不醒南方锰业的环保意识,也许偷排污水次数多了都麻木了,最多总结出经验以后一次性不要排那么大量了,会死鱼的。
南方锰业的“任性”在这一刻显现得淋淋尽致:一条河的鱼都死了,和我有什么关系,有本事从滔滔东流的洪水中找到物证来指控。所有偷排污水的人都是这个逻辑,但是监管部门此刻却默契的保持沉默,似乎也想让这一切都随着下一次爆雨的来临冲散、冲淡。也许就是这份沉默让南方锰业有了“任性”的底气,有了监管部门的沉默,南方锰业就像是一个顽劣的孩童,管你什么中央环保督查,还是自治区环保督查,即使是生态环境日我就偷排污水了,你能奈我何。
监管部门的沉默,让人揪心的痛,究竟是南方锰业的势力太强大导致了监管部门的沉默,还是案子太复杂调查起来难度大,导致迟迟出不了结果?偷排污水致死十几公里河道的鱼(下图:漂浮的鱼尸),难道就这么不了了之!难道这么多“专业人员”就没有任何技术手段查实这个案子!在月球都已经能上登陆车勘查的今天,查处一个污染偷排都这么费劲吗?
让我们来分析分析:8月18日,死鱼尸体漂浮的范围是280矿硐排污口百所入河口处到硕龙镇巷口的水电站大坝,河段全长约十五公里,到处漂浮着死鱼尸体。而这十五公里河道,上游往靖西方向几公里处虽然也有工厂,但这几公里河道没有见到死鱼,证明百所河段往上没有污染,下游过了电站大坝没有死鱼,也没有任何工厂排污口,证明电站大坝往下游没有污染。只有南方锰业所属的三家化工厂:电解锰厂、电解二氧化锰厂、硫酸锰厂的排污口在这十五公里的死鱼河段范围内,其中电解锰厂的排污口联通的是下雷镇政府旁边的“达满”溶洞,这个溶洞不止一次出现过死鱼(如下图,2022年“达满”溶洞偷排污水造成的死鱼)。而280矿硐排污口在下雷河百所段,正是这里开始发现鱼儿浮头,继而翻白肚往下雷街方向漂浮。下雷街河段是河鱼大规模集中浮头翻肚死亡的河段(如下图,河鱼大规模聚集浮头准备翻肚死亡之前的惨状),恰好这节河段布有大新汇元的几个排污口,除南方锰业的这几个化工厂,只有居民区。因此只有唯一个解释,就是280矿硐排污口、电解二氧化锰厂排污口、“达满溶洞”排污口同时大规模排污才会导致上游洪水冲流下来的河鱼不断在百所河段接触到污水晕翻之后一路冲到下雷街河段,再次碰到电解二氧化锰厂排污口、“达满”溶洞排污口的持续性偷排污水才导致如此多的河鱼死亡。这也合理的解释了为什么一直持续到十几公里外的水电站大坝都还有河鱼浮头死亡,因为只有工厂大规模的排污行为才有足够大的污染量致使将近十五公里的河道鱼类难于生存,普通的个人行为根本没办法在洪水期如此大的河流内毒死长达十几公里的河鱼。
(河鱼大规模聚集浮头)
其实随着我们深入调访此事发现,早在17号早上电站大坝前就有零星飘浮的小鱼尸体,说明河水的水质已经超出鱼类能够承受的污染极限,而南方锰业不管不顾的“任性”持续偷排最终导致了18号的悲剧,他们错误的估计了汛期洪水的稀释作用。
当地的群众在16、17日夜间在280矿硐排污口、电解二氧化锰厂排污口、“达满溶洞”排污口的河段取样发现下雷河含锰最高达5㎎/L,超地表水三类标准50倍;氨氮含量最高达15㎎/L,超地表水三类标准15倍。下雷河的水流量在汛期可以达到35立方米每秒以上,在如此大的流量下,偷排之后还能测出下雷街河段含锰超标50倍,这偷排的污水量得有多大、污染物浓度得有多高?我们有理由推测南方锰业已经把渣库的渗滤液等高浓度的污染物直接趁夜幕掩护偷排了。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偷排污水致外部环境水体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十倍以上就可以将责任人判刑并处罚。现在我们来分析,第一:肉眼可见的河鱼被污染致死的范围正好是南方锰业的几个排污口排污范围内;第二,南方锰业每天从矿井内部抽出大量的污水,加上几个渣库的渗滤液,总计每天上万立方废水,均是高浓度含锰、氨氮的废水,这些废水处理需要成本,因此南锰有偷排的内在动机;第三、280矿硐排污本来就不合法,但至今仍然允许南方锰利用这个渠道排放污水,这个怎么能管控住废水偷排呢?第四、南锰大新分公司的工厂、矿山雨水排放口直接联通电八车间旁边的天然溶洞,这个天然溶洞有多少地下水支流,又排向何方,目前未见公示,审批部门是根据什么依据允许工厂的排放口直接排进天然溶洞?这样还能管控得了南方锰业偷排污水吗?第五、当南方锰业几大排污口河段含锰、氨氮超标十倍以上的时候,恰巧这一节河段大量鱼死,有谁会认为这是巧合?
综上所述,厂内存有大量的废水是作案动机,自家工厂的排污口河道水质检测污染物又超标,过往历史经常被举报偷排污水,河鱼又是从自家排污口开始死亡的,我们认为任何一个有责任心的人去查证,都会指向南方锰业大新分公司偷排污水。
因此,我们希望监管部门不要再沉默,这方圆十五公里范围内的人民群众需要你们作出解释:1、围绕这十五公里河道范围内的群众饮用水、农田灌溉、畜牧养殖还安全不安全?对人、畜、农田有什么影响?2、下雷河锰含量超标什么时候能修复正常,监管部门将采取什么措施保证南方锰业不再偷排污水;3、这么大的生态环境污染事件谁去承担责任,生态赔偿该如何进行。
最后,也希望南方锰业的“任性”应该要有一个“大人”去管一管了。